市場監管總局:保健食品部分證明擬取消,延續注冊不再提供銷售證明

2025-07-05 07: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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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擬取消部門規章設定的證明事項32項,部門規範性文件等設定的證明事項72項,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9年6月29日。

據庶正康訊了解,擬取消的證明事項中涉及食品(含保健食品)生產許可、保健食品延續注冊、保健食品變更等。

總局表示,按照司法部關於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市場監管總局已將法律、行政法規設定證明事項的清理結果報送司法部,相關取消事項將在法律、行政法規修訂後予以實施。

總局同時強調,關於與有關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的銜接。此決定經審議公布後,有關證明事項應立即停止實施,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內部核查、網絡核驗等方式對行政相對人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和能力進行考察和核驗。

取消的涉保健食品證明事項如下:

根據部門規章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第16號令,2017年修訂)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6〕103)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6〕151號)

擬取消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生產許可有關證明事項:

市場監管總局:保健食品部分證明擬取消,延續注冊不再提供銷售證明

根據部門規章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令第22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6〕151號)

擬取消的保健食品有關證明事項:

市場監管總局:保健食品部分證明擬取消,延續注冊不再提供銷售證明

根據規範性文件

《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2016年版)》(食藥監食監三〔2016〕139號;

《保健食品注冊申請服務指南(2016年版)》(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告2016年第167號)

擬取消的保健食品有關證明事項

市場監管總局:保健食品部分證明擬取消,延續注冊不再提供銷售證明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登陸中國政府法製信息網(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進入首頁“立法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

2.登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通過首頁“互動”中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欄目提出意見。

3.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email⠰rotected]。郵件主題請注明“取消證明事項”字樣。

4.通過信函將意見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裏河東路8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郵政編碼:100820。信封上請注明“取消證明事項”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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